河南旅行社“评星”导游员“网示”
核心提示
昨日,我省召开模范导游员、优秀导游员表彰大会暨旅行社行业管理工作会议,首次对“河南省模范导游员”、“河南省优秀导游员”予以表彰。同时,对2006年度经营管理成绩突出的河南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50家旅行社授予“2006年度河南省最佳旅行社”称号,对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河南大河锦江国际旅行社等百家旅行社授予“2006年度河南省百优旅行社”。
会议决定,对出境旅游和旅行社市场进行整顿,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伴游”、“陪游”等非法导游活动将受到严厉打击。此外,从9月15日起实施《旅行社星级评定与管理》这项新的河南省地方标准,促使旅行社诚信经营。
导游员楷模发倡议
昨日,河南省旅游局对刘逢君等21名导游员授予“河南省模范导游员”荣誉称号,对洪菲等107名导游员授予“河南省优秀导游员”称号,并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标志胸牌。今后,他们将佩戴胸牌上岗,接受游客监督。
获得荣誉称号的导游向全省导游员发出倡议:希望导游服务人员倡导文明旅游,弘扬中原文化,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视游客为亲人,诚实守信,不索要小费,不私拿回扣,自觉抵制旅游中的不良风气等。
为社会导游找“娘家”
目前,全国拥有导游资格证的人数有50多万人,其中执业导游约40万人。河南省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人数达1.8万人,取得导游证的有近万人。今年新导游人员的导游证办理即将开始,约有5000人将取得导游证。
据了解,目前,我省取得导游证的导游员,真正在旅行社工作的不足三分之一,绝大部分导游员属于旅行社的非正式聘用导游或挂靠导游人员,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有证无业的社会导游员。因目前我省相当数量的旅行社经济效益不好,正式聘用导游人员数量很少,有些旅行社干脆不设导游,有团时从社会上找导游临时使用,一些导游不仅没有工资和补贴,甚至还要给旅行社交管理费和人头费。
由于许多导游既没有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固定薪酬、相应的福利保障和劳动保险,使其完全靠游客的小费和从游客购物或自费项目提成的“灰色”收入维持生计,从而导致许多导游人员在带团
过程中,千方百计诱导游客购物消费,损害了旅行社和导游队伍的形象。
随着近年来报考导游员人数的大幅度增长,社会导游的管理将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省旅游局现已正式批准成立了河南中原导游服务中心和河南省旅游信息中心下属的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并要求凡有条件的省辖市旅游局应尽快成立导游服务管理中心,规范管理社会导游员,真正成为他们的“娘家人”,但不能以赢利为主要目的。
严厉打击“伴游”、“陪游”
在昨天的大会上,省旅游局将全面清理整顿导游队伍视为一场“战役”。
据介绍,针对导游队伍整顿的措施主要有,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正规旅行社接待私自带团的导游行为,严厉打击以色情服务为目的的“伴游”、“陪游”等非法活动。 |